希爾思成犬-口腔保健-雞肉4LB

NT$675

貨號: 0052742928104 分類: , , 品牌:

原料 雞肉、全穀粒小麥、纖維素粉、糙米、全穀粒玉米、玉米筋質粉、雞脂肪、碎珍珠大麥、雞肉粉、全穀粒高粱、小麥筋質、雞肝香料、黃豆粕、黃豆油、乳酸、豬肝香料、魚油、氯化鉀、碳酸鈣、碘鹽、氯化膽鹼、維生素(維生素E添加劑、抗壞血酸多聚磷酸酯(維生素C來源)、菸鹼酸添加劑、硝酸硫胺(維生素B1)、維生素A添加劑、泛酸鈣、核黃素添加劑、生物素、維生素B12添加劑、維生素B6、葉酸、維生素D3添加劑)、磷酸二鈣、礦物質 (硫酸亞鐵、氧化鋅、硫酸銅、氧化錳、碘酸鈣、亞硒酸鈉)、牛磺酸、燕麥纖維、添加綜合維生素E類以保鮮、天然香料、β-胡蘿蔔素、蘋果、青花菜、胡蘿蔔、蔓越莓、綠豌豆

 

3448 kcal/公斤 (274 kcal/杯†)

營養素乾物
%
蛋白質25 %
脂肪16 %
碳水化合物 (NFE)43.9 %
粗纖維9.9 %
0.82 %
0.6 %
0.77 %
0.3 %
0.096 %
維生素C201 ppm
維生素E598 IU/kg
Omega-3脂肪酸總量0.6 %
Omega-6脂肪酸總量3.75 %

 

(一)為防治動物傳染病,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,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,並依規定申請檢疫。擅自輸入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。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,將課以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
(二)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。

(三)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3項規定,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,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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